蔡女士-核实公积金提取问题

    信件主题: 蔡女士-核实公积金提取问题
    来信人: 蔡女士 来信日期: 2021年12月12日 来信编号: DH202112131007
    信件内容: 我丈夫名下有一笔商业住房贷款,房屋(仕府大院小区)购买登记在丈夫名下,现想了解是否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用于还丈夫的商业住房贷款,请相关单位予以答复。
    信件回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蔡女士你好!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,提供《借款合同》、借款所购房屋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不动产权证)、近三个月以上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还款流水和贷款余额证明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银行卡(一类卡)到缴存管理部前台办理提取业务。如还有疑问请致电:0915-3269590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    回复时间: 2021年1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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